GB/T 18487.1-2023和GB/T 27930-2023已于2023年9月7日發(fā)布,并于2024年4月1日實施,分別代替GB/T 18487.1-2015和 GB/T 27930-2015。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近期對CQC14-464232-2022《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認證規(guī)則》、CQC14-464233-2022 《電動汽車用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IC-CPD)認證規(guī)則》和CQC14-464234-2022《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認證規(guī)則》進行了修訂,產品名稱、認證規(guī)則及認證小類號見下表: | | |
| CQC14-464232-2022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認證規(guī)則》 | |
| CQC14-464233-2022 《電動汽車用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IC-CPD)認證規(guī)則》 | |
| CQC14-464234-2022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認證規(guī)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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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guī)則主要變化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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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認證依據(jù)標準GB/T 18487.1-2023代替GB/T 18487.1-2015,GB/T 27930-2023代替 GB/T 27930-2015;3、修訂附件1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認證工廠質量控制檢驗要求;4、修訂附件2對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 |
| | 2、認證依據(jù)標準GB/T 18487.1-2023代替GB/T 18487.1-2015,刪除GB/T 22794-2017;3、修訂附件1電動汽車用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認證工廠質量控制檢驗要求;4、修訂附件2對電動汽車用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 |
| | 2、認證依據(jù)標準GB/T 18487.1-2023代替GB/T 18487.1-2015;3、修訂附件1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認證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4、修訂附件2對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 |
二、執(zhí)行新版標準要求:
1、自2024年4月1日起,申請人應按照修訂后的認證規(guī)則,采用新版標準申請認證;認證機構應按照修訂后的認證規(guī)則,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認證證書,不再頒發(f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2、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及時向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于標準實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蹤檢查結束前,完成按新版標準的產品確認和證書換發(fā)工作(新舊版標準主要差異及試驗要求見附件),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最遲應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將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25年6月30日仍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我中心將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3、各相關指定實驗室應盡快向我中心報備所具備新版標準檢測能力的情況,并應及時將通過新版標準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認可的情況備案。
企業(yè)可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官網(wǎng)(www.cqc.com.cn)提交認證申請,后續(xù)如有其他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發(fā)布,認證機構將視具體情況修訂認證規(guī)則,補充相關適用標準。